李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获轻判
 

    李某为了牟利,根据户外违法小广告的联系方式,授意制假者伪造高等院校文凭及驾驶证、行车证、高中毕业证书等假证,被公安当场抓获,在其身上搜出5本假证件,后该案移送到法院进行审判,开庭时,公诉人量刑建议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半。作为李某的辩护人,我提出虽然当场查获5本证件,但驾驶证、行车证、高中毕业证书等假证不属于本罪侵犯的客体,还有一本假证是某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但该学校并不存在,只有一个前面相同名称的学院,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中的事业单位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因此,跟本案定罪量刑有关的只有一本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同时我还提出李某是从犯的辩护意见。最终,从犯的辩护意见没有被采纳,其余辩护意见被采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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