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等决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京闭幕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
任命杨传堂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表决通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
吴邦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8月3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分别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李盛霖的交通运输部部长职务,任命杨传堂为交通运输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9号、60号、61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4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73人。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澳门特别行政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委员长会议建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负责主持这两项工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在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证据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细化审判和执行程序,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对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抓紧清理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修改后的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措施,吸收执法检查报告和立法后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着眼于完善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明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质,强化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
  吴邦国指出,今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大家对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都十分关心。在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认为,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党中央科学判断、正确决策,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的形势是好的,国民经济运行符合稳中求进的总要求。大家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变压力为动力,把更多精力放在转方式、调结构上,着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进展。要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认真落实和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在统筹安排财政支出的同时,着力保证重点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
  吴邦国说,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关系到我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就这个问题多次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本次会议又专门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这些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给予肯定,同时强调,要把建立科学规范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和重要抓手,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逐步建立起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为县级政府履行职责提供可靠财力保障。一要合理界定县级政府的支出责任,理顺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逐步实现县级财力与责任相统一。二要加快调整转移支付结构,清理和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三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县级财力基础,重视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强县级财政自主保障能力。
  吴邦国指出,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这部法律颁布实施20年来在全国范围内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在方式方法上作了一些有益尝试,不仅通过网络、信访等多种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还将执法检查与立法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了解情况更加全面深入,提出建议更有针对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以及立法后评估报告。大家指出,关心和帮助残疾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着力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让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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